2022年12月30日,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邀请10余名油条经营者来院里参加一堂普法课,接受法制教育,敦促辖区内油条经营者合法经营,不触犯法律红线。
1996年以来,谢家集区的丁某、杨某某夫妇为减少成本、扩大利润、提升油条口感,在其店内制作油条的和面过程中,添加过量食品级明矾。导致生产出的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100mg/kg的安全标准,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谢家集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丁某、杨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43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轻微,并认罪认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检察院审委会研究,对丁某、杨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何保障百姓最为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是检察机关以及社会有关各方的共同责任。为此,谢家集区检察院与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决定以这起案件的办理为契机,为全区油条经营者上一次普法宣传课。
在当天的普法宣传课上,犯罪嫌疑人丁某、杨某某现身说法,表示在制作油条的过程为了使油条口感更好凭借感觉添加明矾,没有仔细看买来的明矾使用说明,经过这次处罚和教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上的错误,也非常感谢谢家集区检察院给自己的一次改过机会。现场10余名油条经营者通过这次案例和现场普法也受到了警醒和教育,纷纷表示日后会合法经营,生产食品时会时刻注意食品状态,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