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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政检察
        闲置房产解决执行难题
        时间:2018-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笔执行款10万元已经收到了,比《执行和解协议书》规定的时限整整提前了3个月,两套房产交付也在协商之中。一开始到检察院来,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日前,申请执行监督人周某给案件承办人、庐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颜艳打来电话,言语中难掩兴奋和感激之情。

          多年朋友起纠纷 

          戴某和周某夫妇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关系一直不错。2014年因经营生意需要资金,戴某向周某借款16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约定了利息。然而,因工程款被投资方拖欠,导致戴某无法回笼资金,欠周某的借款自然也未能按期归还。其间,戴某虽想了办法还了一些,但截至2016年12月1日,仍欠周某本金100万元、利息15万元。

          2016年12月10日,周某与戴某以及戴某参股的安徽省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对戴某向周某借款100万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并约定应于2017年1月10日前归还所有本金及利息,实业公司作为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借款本息的连带担保责任。

          然而,让周某失望的是,戴某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仍然未能还款。于是,周某一纸诉状将戴某及实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庐阳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戴某于2017年7月31日前偿还完毕上述借款本息。

          执行未果请监督 

          尽管法院做出了调解,但落实调解协议仍然困扰着周某。调解书生效后,在周某的多次催要下,戴某才分两次偿还了6万元,距离全部还完欠款还差得很远。

          眼见按期落实调解协议无望,2017年5月,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予以立案。然而,一年时间过去了,戴某所欠款项仍然未能执行到位。于是,周某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庐阳区检察院,申请庐阳区院对该案的执行进行监督。庐阳区院受理了该案,副检察长吴颜艳是承办人。

          在认真审查完全部材料后,吴颜艳心里对案件脉络有了大致了解。此后,通过向法院发出书面调查函、调阅卷宗以及与承办此案的办案人员当面沟通等多种方式,吴颜艳了解到,虽然该案在执行期间因为原承办法官离职,在案件交接上出现了一定延迟,戴某也未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但是法院也曾多次对戴某开展执行行动,只是戴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周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法检联手破难题 

          “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吴颜艳左思右想后决定两路并进。一方面建议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将戴某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限制其出入境和高消费,形成法律威慑;另一方面,与戴某直接接触,看看能不能寻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我们有多年的交情,说句心里话,我也不想把事情闹成这样,一直在积极筹款偿还。但我的名下财产因为其他债务纠纷早被别的区法院给查封了,现在确实比较困难。前两年,我在贵州接了一个工程,但是房地产开发商拖欠我不少工程款,都是用房子进行冲抵的。”询问时,一脸憔悴的戴某唉声叹气说道。

          “冲抵工程款的房子有几套?大概值多少钱?”意外的收获让吴颜艳眼前一亮。

          “现在还有两套,开发商当时作价65万元一套抵付我的工程款。今年3月份,我就在开发商处将这两套房子都挂在周某丈夫的名下了,目的就是想偿还欠款。可能是因为距离太远,加之价格也没有谈拢,到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也未向法院及时说明。”

          “毕竟远在贵州,验收房子、办理过户手续、找中介卖房等,这些事哪一项不是费时费力又费钱,你也要设身处地考虑一下别人的难处,价格上能让就适当让一让。反过来想想,偿还了债务,不再是‘老赖’,你也不用为官司缠身耗费精力,可以全身心地做生意赚钱,岂不是两全其美?”吴颜艳的一席话让戴某频频点头。

          随后,吴颜艳再次与法院承办人进行了沟通,并形成了基本解决方案。经检法联手共同努力,今年7月9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周某和戴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商定,两套房产作价90万冲抵欠款,并尽快完成相关房产网签手续。剩余欠款分4期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支付。一起民事执行积案在两个月内得以化解。

          “对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利,但不能‘任性’地使用权利。在监督法院规范执行活动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去帮助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实现多赢岂不是更好。”吴颜艳说。

          来源:合肥晚报

          马云东 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