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缓解了生活压力,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被救助人刘某某坐在病床上,眼含热泪,向检察官当面道谢。
1月10日,宿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多青一行4人走进被救助人家中,为一起民事侵权案件的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被害人刘某某在卸货过程中,因车上货物突然倒塌被压倒在地,导致下肢截瘫。事故发生后,赔偿款经执行一直无法得到给付。刘某某妻子左眼失明,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校读书,生活负担较重。刘某某作为家中的主力,突然失去劳动能力,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案件发生后,宿松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发现该线索后,及时审查,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当事人家庭系低保户,子女尚在校读书,后续生活支出没有着落的特殊情况,为加大救助力度,县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层层上报,促成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救助金6万元,最大限度保障救助效果。
为进一步拓展救助渠道,推动多元化救助,检察人员主动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帮助落实当事人家庭后续相关帮扶措施,同时与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当事人子女困难资助事项,努力帮助当事人减轻家庭负担,传递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