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监督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助力社会诚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发布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以及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会友,合肥市、宣城市、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区等市(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分别就相关内容进行了发布。中央驻皖及安徽省内媒体的20多名记者参加发布会。安徽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吴贻伙主持发布会。
据李卫东介绍,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004件,其中抗诉320件,再审检察建议471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72件,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1件。在总共1004件监督案件中,2017年办理43件,2018年办理190件,2019年共办理771件,办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24件,其中立案查处48件61人,涉及金额达4.7亿元。共受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起诉58件145人,审查后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3件78人。虚假诉讼案件四大特点
李卫东在通报中分析了虚假诉讼案件所具有的四大特点:
——隐蔽性强。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亲属、朋友等有一定的特殊利益关系,纠纷缺乏实质性对抗,多以调解方式结案。
——发生领域集中。依法监督的791件虚假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均为财产性纠纷。
——系列案件较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了成批量的“假官司”。
——法律从业人员时有参与。法律从业人员收受当事人贿赂后违背事实作出错误裁判,也会助推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主要做法
李卫东还介绍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四点做法:
——提高站位,确保虚假诉讼监督与大局合力合拍。
——多措并举,确保虚假诉讼监督有力有效。
——突出重点,确保虚假诉讼监督精准精细。
——强化沟通,确保虚假诉讼监督同向同行。
安徽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会友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范厚传骗取判决书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芜湖某建设公司等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施国青与上海某茶叶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张志松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案。
发布会上,合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莉、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振球、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汤恒明、宣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军分别介绍了本院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及有关典型案例办理情况。
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媒体记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安徽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