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质量建设年”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能动履职的实际成效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现将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119人,同比下降33.78%;不捕6276人,同比下降13.77%;不捕率32.77%,同比增加5.72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43609人,同比下降7.27%;决定不起诉11809人,同比上升64.42%;不诉率21.31%,同比增加8.06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3117件,同比上升94.5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081件,占监督数的98.85%,同比增加25.37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82件,同比上升78.45%;已纠正2786件(含积存),监督采纳率100.14%,同比增加8.16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298件,同比下降23.98%;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159件,占审结总数的70.35%,同比增加18.07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92件次,同比上升1.2倍;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87件,采纳率98.72%,同比增加5.43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255人,同比下降8.33%;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46件次,同比上升19.66%;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85件,同比上升22.52%;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123件,同比上升64.42%。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4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13件;共提出监督意见863件,其中提出抗诉35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07件。抗诉改变率79.95%,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34.5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88件,法院同期采纳691件,采纳率77.82%。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92件,法院同期采纳912件,采纳率76.51%。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617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2300件,同比上升92.47%,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789件,同比上升80.16%。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85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8件;法院再审改变8件,占同期审结数的57.1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5件,采纳率31.25%。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1件,同比上升1.12倍,法院同期采纳241件,采纳率80.07%。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45件,同比上升75.89%,法院同期采纳333件,采纳率74.83%。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9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03件,同比上升1.6倍。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51件,同比上升49.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558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29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5086件,同比上升48.02%。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37件,同比上升50.72%。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9.81%。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20人,不捕634人,不捕率为60.15%,同比增加8.6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7.3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306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788人,不起诉822人,不起诉率51.06%,同比增加17.31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9.75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576人,占审结数的33.43%,同比增加10.09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683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5282人次,同比上升76.01%;开展法治巡讲694次,同比上升1.1倍;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制度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59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10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49人和107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82.58%。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1937件,同比上升2.37%;重复信访3073件,同比上升3.6%。受理刑事赔偿申请、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9.79%、36.11%。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087件,同比上升57.08%;发放救助金1607.69万元,同比上升23.27%。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08人,同比下降21.74%;决定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16人,同比上升41.76%。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9月,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763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90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76件。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9486件,同比下降6.03%。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491件,占7.6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7995件,占92.35%。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2935件,占66.38%;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1857件,占9.53%;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4613件,占23.67%。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39次,同比上升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