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安徽省南陵县医院驻看守所卫生所医师曹华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由南陵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由南陵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南陵县检察院指控,曹华在担任南陵县医院驻看守所卫生所从事医务工作期间,接受在押人员及其亲友请托,利用在监区巡诊、值班、发放药物等便利,多次为在押人员提供通讯工具,让在押人员与外界联系,为被告人传递含有案件信息的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