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我省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1-10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9328件,同比上升10%,履行诉前程序6974件,99.7%的案件在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提起公益诉讼428件。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的山水林田湖海2.5万亩,清理固体废物2万吨,起诉追偿生态环境损失等1.1亿元,提起惩罚性赔偿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胜诉金额5.3亿元。
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0件,4项工作成效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五周年工作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消”字号专案、个人信息保护、涉侨文物保护等多项工作经验获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荣获省工人先锋号,党建业务融合案例入选省委宣传部“广东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省直工委“广东省机关党建工作百优案例”,获评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顺利完成对《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以高质量公益诉讼监督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主责主业。扩大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监督范围,持续深入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极度濒危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猪血木保护案,指导办理全国首例监督电捕蚯蚓机生产销售行政公益诉讼案,取得长效整改效果。带领全省办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案,开展溯源治理,从根源上查处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添加化学药物等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以市级院为重点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办案力度。
部署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领的调研组视频汇报我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创新涉侨公益诉讼工作方式,联合江门市院发表致五邑籍侨胞侨眷的公开信,获得积极国际反响;指导全省办理国家遗产线路“南粤古驿道”保护案件,注重环境+文物综合治理效果,为古驿道“以道兴村”文旅产业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全省开展互联网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监督,进一步推动我省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范经营。与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督导铁路用地被侵占案,推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铁路安全隐患。
以重要工作突破带动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线索办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建立中央环保督察线索办理台账,集中开展全省实地督导,各地立案33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
以典型案例引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引领作用,佛山顺德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胜诉金额最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广州越秀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涉人脸识别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等10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以加强职能宣传助力高质量发展。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清明节、“5.15”全国助残日、“6.8”世界海洋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召开期间等重要节点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经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最高检多次转发推广,检察日报以头版头条、二版头条、专刊封面等形式登载,助力营造保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高质量管理促进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组织全省完成案件自查5408件,省检察院交叉督导、逐案评查案件902件,并开展整改效果实地“回头看”。
优化“片区+专业”双轨指导和“双月”通报机制。调整全省片区划分,由检察官分组进行精准业务联系指导;根据近年来新增多个法定监督领域实际,将各个主要监督领域明确由检察官专人负责,提升监督专业水平。定期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情况,提示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对策,提高办案质效。
发挥评先评优激励引导作用。开展2021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组织首届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推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员进一步深化“重学习、强本领、创实绩、求极致”的履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