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该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要求,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全省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通过政治督察、执法监督,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将落实法律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