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杨敏了解小军的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
“杨姐姐,你在家吗?我今天发工资了,想中午请杨姐姐吃顿饭!”不久前的一个周末,杨敏接到了小军(化名)的电话。
杨敏是河北省青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小军是她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涉案时刚满16周岁。
2020年8月5日凌晨4时许,张某(已判刑)纠集小军等9人,驾车在县城主干道故意别停他人车辆,恐吓、辱骂车内人员,并砸坏车前机盖。作案过程中,小军未动手,只是跟着呐喊助威。案发后,小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我这辈子完了!”在看守所,面对杨敏的讯问,小军反复念叨这一句话。
“孩子,你不能有这样的想法,你还是未成年人,到案后你能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照相关法律可以对你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看着迷茫害怕的小军,杨敏心疼不已。
“真的?”小军一听,立即抬起了头。杨敏点点头:“但前提是你要真心改过,积极配合考察帮教。”小军又低下了头,嗫嚅着说:“我没脸再见爸妈了……”
杨敏明白小军的心思。案发后,杨敏在与同事走访小军家时,从小军父母的言谈中看出小军与父母的关系很僵。
了解小军的想法后,杨敏一行再次来到小军家。小军父母红涨着脸,一个劲地说:“孩子不长脸,犯了罪,法律该咋判就咋判吧,俺就当没生养过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咱做父母的可不能这么想……”杨敏耐心地释法说理,告诉他们我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义务。
小军父亲惭愧又激动地说:“不瞒你们说,俺真想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可你们为了俺儿子的案子跑东跑西,劳心费力,俺打心眼里感激,往后就听你们的,一定配合教育好孩子!”
离开小军家,杨敏和同事又前往村委会了解小军在村里的表现。村干部一致认为小军无不良习惯,并出具了书面证明。而邻居们也都表示,小军与邻里相处融洽。
返回看守所后,杨敏把家访情况一一说给小军听。小军哽咽了:“今后我一定会听爸妈的话,改过自新。”
今年1月4日,该院依法对小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十个月”的决定。1月9日,杨敏再次来到小军家,却得知小军回家后,一直闷在屋里,不愿出去见人。她与小军细声交流,鼓励小军振作精神,重新走向社会,并邀请他参加未检工作室组建的志愿者服务队。
3月17日,在杨敏的倡导下,该院精心组织了一场志愿服务活动,小军和志愿者们一起到县敬老院,为老人们理发、洗衣服、打扫卫生。能够和大家一起做公益,小军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自此,杨敏和小军约定每周通一次电话,主要是听听小军的生活学习情况。一次,小军在电话中说他想找工作,杨敏当即四处联系,在当地一家机床厂为小军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时,杨敏开玩笑说:“小军,你可要好好干,等挣了工资请我吃顿饭哦!”
没想到,小军将杨敏的玩笑话一直记在心里。电话这边,杨敏说:“饭就不用吃了。你以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就是对我工作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