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们对我们的关怀与救助,感谢社工对我们的关心与帮助。”近日,未成年被害人于某某的母亲将一面写有“执检为民担道义 一片丹心护春蕾”的锦旗送到河北省故城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于某某是一起寻衅滋事案的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办理中,故城县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注重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同步委托衡水市向阳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社工),对被害人于某某及其家长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救助工作。
通过社工反映,办案检察官得知于某某家庭生活困难且可能存在被家暴的情况后,立即将线索移交本院相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于某某符合救助条件,该院依法为其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同时,将其父家暴情况向公安机关反映并依法处理。
经过救助,于某某走出了“阴霾”,对未来充满信心。“我要继续学习,将来努力工作,回报社会。”她向办案检察官表示。
故城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社会力量。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社会力量,是故城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项具体举措。该院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引入社会工作者协助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社会调查、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