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院,噪声污染终于解决了,我们晚上能睡个安稳觉了。”近日,河北省曲周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辖区一起噪音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附近居民纷纷对该案办理效果交口称赞。
2021年8月初,曲周县检察院连续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内某商场经常发出刺耳的声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休息,“尤其是晚上,吵得睡不着觉。”来反映情况的附近居民李某这样描述。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线索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走访调查。经查,该商场主楼外围安装的10台制冷设备室外压缩机,1处换气排风口均未采取防噪措施,设备早晚不间断运作产生的声音,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监测噪声数据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标准,违反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干警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噪音污染检测。
检察干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及商城负责人查看噪音污染源并现场商讨解决方案。
8月15日,该院依法向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监督经营管理者采取降噪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且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提升噪音污染防治力度。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依法约谈了商场负责人,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9月29日,县环保局书面回复了检察建议,并附有群众回访记录,表示噪音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将加大对辖区内噪音问题的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制止噪音扰民。经该院跟进调查,县环保局回复情况属实,该商场噪音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情况明显好转。
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为居民生活与休息打造了一方“静”土,同时也引起相关部门对噪音污染治理的重视。今后,曲周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噪声污染治理的检查监督力度,与行政机关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加宁静舒适的人居环境,在环境治理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