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召开。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红继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8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红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会议要求,要强化精准监督,坚持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工作,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的办案理念,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将《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与价值理念贯彻民事检察办案始终。加强执行监督工作,部署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支持法院依法规范执行。深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重点纠正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落实好全省《关于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定》,形成监督合力,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价值作用。
会议强调,要强化工作举措,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常态化工作协作机制,案例总结挖掘机制,着力推动民事检察监督规范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事检察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从检。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把握法律政策的能力、释法说理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全力破解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总体薄弱的突出问题。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级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基层检察院主管院领导以及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邯郸、廊坊、沧州市检察院及保定市竞秀区、承德市滦平县检察院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