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持续向好。
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940件。其中,省检察院记录报告366件、市级检察院记录报告1663件、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11911件。从总体情况看,反映检察履职情况、过问了解案件进展、督促监督依法公正办案13277件,占比95.2%;反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34件,占比0.24%;在非工作时间、非办公地点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629件,占比4.51%。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深化落实“有问必录”“有责必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