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雪慧在省检察院召开的检务公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检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严格依规公开检察案件信息。加大对具有指导性、警示性、教育性的典型案例,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以及对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等的公开力度。
二是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根据案件性质、案情复杂程度以及社会公众实际需求,突出释法说理的重点,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理解和认同。加强对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以及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性,逐步探索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出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等制式法律文书采用制作附页的形式进行释法说理。
三是提升政务、队伍信息发布时效。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检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增强检务信息发布的动态性,借助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
四是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等案件,提起抗诉的案件以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探索实行公开审查。研究制定公开审查的操作性指引,规范公开审查的程序。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加公开审查案件制度。
五是完善网上平台建设。加强宣传力度,提升“一网两微”平台关注度。提高“一网两微”平台互动窗口的服务能力,及时回复网民诉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通并打造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彩信、APP手机应用软件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探索建立对已公开、已提供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机制,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
六是完善联系群众方式。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检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制作、推广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等。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察服务联系点等建设。推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