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积极开展“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我院批捕3件38人;提起公诉3件44人,批捕起诉率均为100%;提前介入11件,领导办案8件,通过提起公诉,依法打掉区域内涉恶团伙3个,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高点站位,突出“一把手”工程。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四级“责任传导体系”。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台账式管理,实行“三日一报”诉讼进展制度,典型性、代表性案件随报制度,重大敏感及存在分歧案件专报制度,确保准确、及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
专项推进,严把扫黑除恶重要关口。组织开展“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工作突出“五个强化”:一是强化排查手段,存量清零跟进度。建立“两排一管”线索摸排机制,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回头看”活动。采取案件承办人自查、员额检察官交叉互查等方式,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对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以及在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发生的违法犯罪等几类案件,重点关注,强力排查。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等监外服刑人员进行宣传发动,广泛获取信息情报。同时,该院加强线索统一管理和研判,筛查高质量涉黑涉恶线索。对移送线索定期跟踪,及时掌握核查情况。二是强化纵向延伸,“打财断血”重监督。落实检察、公安、法院和相关监管部门处置涉恶财产协作通报机制,确保检察环节与其他环节在处置涉案财物上的依法有机衔接。三是强化办案程序,提升质量精准办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四是强化治理重点,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围绕专项斗争以来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案情、犯罪嫌疑人情况等,向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正风肃纪强教育。开展执法纪律大整顿活动,严肃警风警纪。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要求干警严守机密,依法操作,积极作为。
重拳出击,快捕快诉促纵深。我院以涉嫌赌博、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妨害作证5种罪行分别对马某华团伙、厚某彬团伙、姚某林团伙涉恶案件提起公诉,经青县人民法院庭审,涉恶人员分别被判处七年零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罚金,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