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强化系统观念,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两项监督”等重点工作为驱动,积极探索新时代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有效路径,助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关键、定向发力 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
抓思想发动,提升检察自觉。作为全国首批工作试点单位,沈阳市检察院深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必须把思想发动作为“第一步骤”,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将高检院文件特别是张军检察长相关指示精神列为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引导干警充分认清推行这一制度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自觉。
坚持业务切入,强化主导意识。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检察长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认识到,这一制度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不是可有可无的“副业”,是必须担当的法律责任。
坚持实践延伸,激发大局观念。积极适应市域治理创新需求,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大力适用,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通过实践引导干警认识到,这一制度是缓解社会压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必须全面推进、持续深化。
抓精准指导,强化司法办案。面对占比全省一审公诉案件1/4的案件量和1/5涉案人数这样庞大的办案规模,如何在确保适用高比例的同时保持办案高质量是必须破解的课题。
统一标准。组建专班加强指导,杜绝“走过场”和降格让步。制定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意见,聚焦程序适用、从宽幅度和量刑建议明显不当问题统一标准。针对危险驾驶等四类案件,坚持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细化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缓刑条件,解决了类案标准差异化问题。创设性提出附条件量刑建议,确保犯罪嫌疑人真实自愿认罚,有效降低了上诉率。2020年提起公诉的7619人中仅有76人提出上诉,占比不足1%。
一体推进。主动应对疫情冲击,建立周统计、月通报等有效机制加强核查督促,实现全市适用比例稳步攀升。指导基层检察院建立精简办案“三整合”机制,和平区检察院缩短危险驾驶案件办案周期经验在高检院信息简报刊载。加强个案督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务求“三个效果”统一。在办理全省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对非骨干成员大力宣讲法律政策,促其主动交代罪行,最终对12人适用认罪认罚。
加强监督。对内,聚焦变更强制措施、不捕、不诉和量刑建议等环节,由案管部门加强流程监督、质量评查和数据研判。对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认罪认罚不起诉等案件的公开听证。去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人数占全省21.8%,适用率84.2%,力求适用率的“每一个百分点”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抓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围绕“法法衔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坚持关口前移,在提前介入阶段互通信息,并将监委出具的从宽处罚建议书移送法院。围绕速裁程序适用,加强与法院协作,共同研究细化量刑标准、消除认识分歧,配合推动速裁法庭的设立与使用。围绕源头引导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将查明量刑事实作为提前介入的重点,减少司法环节的量刑变数。围绕当事人权益保障,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络,细化值班律师派驻流程,从提供便利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着手增强工作实效性。
迎难而上、重点突破 推动“两项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迎接新挑战。为确保“两项监督”不因“捕诉一体”而弱化,市检察院党组将此项工作与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并抓住内设机构改革契机顺势而为、精心谋划,为工作开展校准方向、提供保障、激发动力。
整合办案力量。一手抓业务培训,以“检察官上讲台”等方式推动公诉干警掌握“两项监督”业务;一手抓人员调整,保证新成立刑检部门均配备侦监业务骨干,并在第一检察部组建对下指导组,确保“捕诉一体”运行初期办案质量不减、效率不降。
加强理念引导。引导干警克服“重办案、轻监督”思想,站在“强化冤错案件源头治理”高度推进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抓紧抓好。
强化工作激励。将开展“两项监督”情况列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提升干警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
以提升质效为重点,打好主动仗。
强化线索核查。提前介入查线索,注重把握引导侦查时机,及时纠正不当立案、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形;立足办案找线索,围绕类案特点加强精细化审查,在上下游犯罪中深挖违法立案、降格处理、漏捕漏诉等线索;依托“平台”摸线索,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监督依法移交诉讼线索。
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重大刑事案件上下级联合提前介入机制、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机制。完善引导取证机制,向侦查前端传导裁判标准,倒逼提高侦查取证水平。
提升监督质效。制定“两项监督”实施方案,督促侦查机关解决立案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纠正违法不整改等问题。持续监督清理“挂案”“积案”,回应群众呼声。
以平台应用为抓手,实现精准化。要求员额检察官用好侦查监督平台,逐案对照检查填录,并开展每月数据研判,督促排名靠后的基层检察院和检察官查找问题、及时整改。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件66人,监督撤案215件228人,占全省监督撤案总数的1/4;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比例为96.3%、书面纠违同比上升35.7%、追捕追诉漏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效果日益显现。
下一步
推动认识再深化。引导全市干警持续提升站位,切实将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两项监督”,作为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重点内容,作为服务保障辽宁“十四五”高质量开局的现实举措,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使命感。
实现质效再增强。全面落实“两高三部”指导意见,在“能用尽用”基础上做到“用准用好”。强化专项监督、线索挖掘和平台运用,力争“两项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确保指导再深入。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针对故意伤害等案件捕后轻缓刑率较高等问题开展调研、找准症结。坚持“少捕慎诉”,规范适用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特别程序,提高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率。以危险驾驶案件为切入加强速裁程序适用,配合做好速裁法庭审判工作,提升诉讼效率。
促进素能再提升。坚持总结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更高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更多优秀办案团队和专家能手,打造“沈检品牌”。
此外,还要以更精准的监督“引领刑事抗诉新格局”。树立精品意识,通过疑难案件会诊等举措规范抗诉标准和范围,发挥抗诉对办案的导向性作用。强化质量意识,推行抗诉案件事前把关机制,提高抗诉采纳率,努力为提升全省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水平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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