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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丨葫芦岛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市检察院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贯彻学习好《意见》,推动其落地落细,市检察院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明确重大意义。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采取研读原文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层层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部署要求。

        二是坚持围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重罪必须依法严惩、轻罪则应依法宽缓,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要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活动,建立健全涉企刑事案件审慎办理机制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公开审查等机制。要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组织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抓实司法救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要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宣传,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要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用足用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等有效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要聚焦不敢、不愿、不善监督和能力不足等问题,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开展发现和纠正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的清理、监督活动,积极推进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部署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一体推进招录使用、培训练兵、交流共建、互派挂职、领导干部上讲台等举措,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

        四是坚持党委领导,推动各方抓好落实。要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有力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力保障,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推动形成共抓《意见》落实的强大合力。要抓实“关键少数”,市、县两级院党组既要担起学习贯彻《意见》的责任,又要发挥“一把手”领头雁、主心骨作用,找准、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习贯彻《意见》的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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