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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一特辑】检察公益诉讼:军旗下的传承、守护与展望

        时间:2021-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横空大气排山去,砥柱人间是此峰。

        人民军队是保卫红色江山、维护民族尊严的坚强柱石,也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强大力量。

        传承红色基因、守护红色资源、维护以国防和军事利益为代表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坚持“保护”+“弘扬”的理念,强化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多措并举督促协同多部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涉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传承历史创新理念

        推进红色资源的“保护”+“弘扬”

        辽宁,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文化浓厚,抗日联军、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革命遗迹众多,仅2021年3月公布的辽宁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就达65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达10818件(套)。辽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的司法潜能,在服务辽宁红色资源保护方面积极担当,一系列案件的有效办理,在推动红色资源保护的同时,也推动了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谱系的传承和弘扬。

        赓续红色基因,军民鱼水情深


         
         

        在朝阳,一批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了修缮,周边环境得到了整治。朝阳县多处解放战争时期的散葬烈士墓,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动下得以集中迁移重新归队,使得英魂终有归处。

          
         

        在大连普兰店,“将军”金锋烈士墓终于从多年的杂草丛生中显露了庄严。听闻省检察院要对督促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当地的义务护墓员亲自赶来进行引领解说,他动情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的工作,让这座‘将军’墓终于得以有效修缮,告慰了英雄的在天之灵。”


         
         



        在葫芦岛绥中,葬在陵园的“无名”烈士经老战友多年信访无果,检察机关帮助查证确定了英雄身份,并推动有关部门投入300万元对陵园进行了整体修缮,安装了崭新的电动门,铺设了4000余平方米的大理石地面,13米高的汉白玉纪念碑庄严耸立。

        立足红色保护,践行精神弘扬

        在朝阳喀左,墙皮脱落、墙体多处透光、屋顶漏雨、房屋主体破损严重、随时有坍塌危险的喀左县第一党小组旧址,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得以有效修缮,整个旧址焕然一新。

        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和推动下,喀左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发出的,旨在依托第一党小组旧址建设、推进喀左地区红色资源长远规划、建设和利用的检察建议,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在检察建议上批示:“喀左县第一党小组旧址建设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共建活动得到省市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深刻合理可行,下步建设中要认真参考。”



        立足保护军地协同

        共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军地排闼送清来”

        2020年5月,一封人大代表反映的“某生物科技公司违法生产,产生大量腥臭刺激味,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和驻军的生活和工作”的问题交办函交到了省检察院。省军地检察机关三级联动,深入办案一线,会同省市县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深入现场查勘取证、推动整改。经多方共同努力和协作配合,2020年10月,困扰当地群众和驻军多年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彻底根治。

        此案办理中,为进一步改善以养殖业为主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当地环境系统治理,检察机关又立案办理了3起养殖环境污染案,并向街道办事处送达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基地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与当地行政监管部门签订了《关于打造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协同示范区的意见(试行)》,有力推动了当地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

        “一水护军将绿绕”

        北沙河发源于抚顺市,是我省入渤海主要河流之一——太子河的一条支流,流经沈阳市,其中苏家屯区境内河长47公里,是沈阳市重点河流。

        2020年7月,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苏家屯区某部队由于人员增加,污水处理罐处理能力不足,导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朱庄子河(北沙河支流),造成朱庄子河水体污染,水质恶化,影响北沙河水质安全。

        沈阳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召开由沈阳军事检察院、涉案部队、行政机关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共商治理方案,并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有力高效地推动了部队污水排放问题的解决。

        前瞻未来四方携手

        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再出发

        加强配合协作  形成红色公益保护网





         
          

        英烈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既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又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协同。

        近两年来,省检察院先后与沈阳军事检察院、辽宁海警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签订了协作配合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特别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联络制度、一体化办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专项行动协作机制,明确了具体措施,对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理论研究和广泛宣传,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也先后与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电等部门签订了协作意见,构建起红色资源的公益保护网。

        完善办案规则  助推涉军案件规范办理

        涉军公益诉讼领域特殊、众所关注,为了保证涉及军人利益、军烈纪念设施等案件的规范办理,省检察院和沈阳军事检察院先后多次对军地互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在管辖、线索管理、调查取证、诉前程序以及提起诉讼等环节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会签了《辽宁省军地互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规范》,为辽宁省深入推进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了明确细致的指引,保证了涉军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三级联动  红色公益诉讼再出发

        随着近两年来辽宁涉军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层次推进,在办案上形成了具有辽宁特色的三级联动模式,在专项活动中导入了活动督导机制,进一步凝聚了三级检察力量,形成了整体合力,保证了办案工作和专项活动的效果。

        为全面加强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传承,在丹东市检察院开展的“抗美援朝·东北抗联”双主题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省检察院针对丹东地区的地域和红色资源特点,首次将专项活动列入省级督导范围,出台了《专项监督活动督导方案》,积极探索专项活动督导途径、方式以及上下协同机制,为专项活动注入了新动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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