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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2021-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干部处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最高检《贯彻落实的通知》及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要求,省检察院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和各市委,协调各市检察院,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和空缺岗位配备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累计交流调整配备领导班子成员(不含检察长)共计304人,其中交流调整187名,空缺岗位配备117名。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省检察院以挂账销号的方式,对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配备情况进行逐市查验,每日进行调度,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提醒,协调解决交流调整配备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积极协商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加大对领导班子协管力度,提出交流调整建议,实现基层检察院之间横向联动、市县两级检察院纵向联动、政法系统内外联动和全省范围内跨地区交流干部的互通格局。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十年必须交流人员共计94名,现已全部交流调整完毕。此外,自主交流调整在同一班子任职不满十年的领导干部53名、任职不满五年的领导干部9名以及距离退休不满五年的领导班子成员31名。

        为持续推进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调整工作,并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省检察院将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委政法委沟通协调、统筹谋划、争取理解支持,形成推动交流的工作合力。依托“政法领导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对符合交流条件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数字化检测预警,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干部的增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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