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刚同志2007年考入敖汉旗检察院,由一名内勤锻炼成为侦监科副科长,曾获得“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个人三等功、市院嘉奖和“敖汉旗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院领导和干警无不认可他是“有潜力的年轻检察官”。
潜力在立案监督中崭露
“监督难”的老大难问题在检察系统并不罕见。身为侦监科副科长的李洪刚在苦学加办案的磨炼中,推出“一看、二访、三听、四说”的拓宽监督渠道新模式,在监督质量上提出“‘准’字上做文章,‘稳’字上下力气”的新观点,广开立案监督闸门,近年来连挖立案监督线索15件,办理12件,立案监督数质量一举跨越全市前位。2013年12月份,李洪刚接到旗公安局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魏某、李某涉嫌强迫卖淫一案,细心审查后发现,案中证人杨某涉嫌容留卖淫,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被告人杨某被旗人民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此案并没有案结事了,他针对类似案件的地点均在车站、学校附近的私营旅店这一特点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旅店业指导、监督、巡查力度。此案开创了敖汉院立案监督案件被市院推选为精品案件的先河。
潜力在宽严相济中崭露
“调解难”的老大难问题同样困扰着检察机关。李洪刚在宽严相济中创新“三个延伸”的侦监工作模式,在修复社会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避免小案引发大上访,他通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方式,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以及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落实和解从宽处理政策,对成功和解案件,分别采取不批捕、建议公安撤案的方式处理。2014年他办理此类案件5起,经积极协调达成和解。他还创建了多元化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犯罪嫌疑人主动对犯罪行为负责,使被害人及家属从物质、精神、人格等方面得到救济和补偿。在检、调对接中他创建“三级联动”和“六方联调”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在办理两起轻伤害案件中,他启动基层联调机制,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做了不捕决定。
潜力在青少年维权中崭露
“维权难”的老大难问题在青少年维权中尤为突出。李洪刚摸索一套“法理情联动”模式,推动敖汉院跨入“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行列。他关注在校生犯罪,创建“扶苗成长”侦监工程。于某寻衅滋事一案,涉及6名未成年在校生,虽然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但他没有为了办案而办案,与学校共同对涉案学生开展批评教育,主动上法制课,让学生和教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他还关注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创建了“关爱留守”侦监工程。他办理李某3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李某15岁,父母离异打工在外,在讯问过程中,想方设法找到其父母,让母亲到场,通过现场亲情交流,感动李某供述犯罪事实,表示重新做人。近年来,李洪刚办理青少年犯罪25人,回归率100%,反弹率为零,难怪青少年称他为“好心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