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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特根毕力格1990年进入检察院参加工作,至今已在检察岗位上默默工作了30余年。曾任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等,现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1995年设立驻看守所检察室,敖特根毕力格成为第一任专职驻所检察干警。 他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做到敢于监督,严格执法。对监管活动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监管部门规范管理;在15年的时间里,与上万名被羁押人员进行入监谈话,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思想法治教育、解读政策,促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2009年,敖特根毕力格离开监所检察部门,开始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开展180多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向二连浩特市招投标部门提供竞标企业无犯罪记录查询服务2100多件次,开展预防调查20余次,案件剖析10余件,向发案单位和监管措施存在问题的机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后,敖特根毕力格回到了司法警察岗位上,肩负起协助检察人员办案和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的职责,2018年至今,送达各种案卷材料、法律文书700多件次,协助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40多次,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30余次。
2008年10月31日,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安排敖特根毕力格和另外两名同事作为出国追逃劝返缉捕工作组成员,前往蒙古国劝返畏罪潜逃该国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某。2008年11月23日,嫌疑人郝某被成功押解回国,圆满完成跨国缉捕工作。
敖特根毕力格最初所学的的专业是蒙汉语言文字翻译。作为一名双语检察人员,30年多次受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委托,参加法律法规的翻译和审核工作。 2014年,他首次向自治区检察院翻译处提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增加蒙文版功能”和“在检察局域网平台增设蒙文蒙语信息平台”的构想,并在蒙文数字平台一期建设使用工作中主要负责法律文书的翻译、讨论研究及相关调研等工作,共完成1000多份法律文书的翻译任务和1534份蒙文法律文书的编辑排版制作工作,为全区检察机关蒙古文数字平台建设使用做出了贡献。
2020年10月,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的安排部署,敖特根毕力格到自治区公安厅参加“9.06”专案翻译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和公安厅专案组的充分肯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蒙两国检察机关的工作往来日益频繁。敖特根毕力格多次担任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工作会晤翻译,出色完成了翻译工作,受到了会晤双方会晤检察官的充分肯定,为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友好往来献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以忠于职守践行从检初心,以爱岗敬业诠释使命担当,以勤勤恳恳的工作抒写了30年的检察芳华,用心演绎着不负检察人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