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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辽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跨越赶超、唯旗必夺”,围绕“质量建设年”,以“队伍优秀、业务优质、成效优异、形象优良”的“四优目标”为载体,扎实推进“三比三创”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效果好的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检察干警。为营造“人人争做新时代检察先锋”的氛围,今天“典型引领”专栏发布先进事迹展播第十一期。
通辽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航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力守护美好生活,用信心、细心、恒心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第七检察部被通辽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所办理的支持社会组织案件被通辽市政法委评为2021年通辽市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荣获2022年“通辽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以检察公益之“决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她们用司法监督的“眼睛”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成为公益的使者,扞卫公平正义。她们办理的全区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诉前磋商案、首例司法确认案、首例消费领域支持社会组织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先后被评为精品案件、普法治理创新案例。她们用公益诉讼检察为我们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以爱岗敬业之“匠心”铸造铁一般队伍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她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积极构建生态检察模式,积极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治理,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她们秉承精益求精的理念,努力成为行业里的“多面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着对公益诉讼的赤子之心为中国梦增添着智慧和力量。
以对党之“忠心”,赓续红色基因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起源。加强对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义不容辞的责任。她们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内外协调联动、多方跟进,协同共治,积极发挥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作用,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扞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让“检察蓝”为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琐碎的,是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里的家常里短,是路见不平“爱管闲事”的刨根问底,更是“舍小家为大家”的默默付出,是“于无声中听惊雷”。检察干警们用平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坚守着共产党的党性原则和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心系人民,无私奉献。用行动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时代内涵,展现了办案一线检察官的铁骨柔情和至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