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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之即,内蒙古检察“两微一端”将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区检察中心工作,党建队建,脱贫攻坚、智慧检务、民族检察等亮点工作及基层一线先进检察人物、优秀检察官办案团队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打造“党建+支部+扶贫”工作新模式 助力脱贫攻坚
为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以“六项工程”为载体,服务群众,开展“点子工程”。通过规划养殖合作社、实行“半亩园、半亩地、半亩果”庭院经济、光伏扶贫项目等点子,帮助贫困户找到脱贫致富的出路,为178户贫困户购买1800只羊、100头基础母牛,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拓展肉牛深加工产业,提高肉牛附加值,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的空白。 支部联建,开展“暖心工程”。经协调共为帮扶村修建水泥路46581延长米,安装路灯48盏;为4个嘎查新建村部2140平米,硬化绿化村民广场1.457万余平米,共扶持危土房改造182户。 党员帮扶,开展“连心工程”。对贫困户发展产业进行全环节帮扶,会同市工商联,邀请对口对路的4个龙头企业代表实地调研讲座,就扶贫工作进行初步对接。 组织推动,开展“互助工程”。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各结对党支部之间每2个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组织部分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开展党建互助活动,为300名贫困群众开展健康义诊,为农牧民捐赠14000余元的常用药品。
教育扶贫,开展“春蕾工程”。对25名贫困学生细心走访、建立档案,制定帮扶计划,确保不让一户贫困户因学致贫返贫。 普法释理,开展“法治工程”。积极开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蒙文普法丛书送基层活动。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80余万元,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做出贡献。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助力生态保护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7件,其中行政684件,民事93件;立案576件,其中行政491件,民事85件;提起诉前程序547件,其中行政建议477件,民事公告70件;提起公益诉讼65件,其中支持消协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2件;法院作出生效判决37件。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前磋商案被评为全国“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和2020年通辽市“十大普法治理创新案例”。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四个最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军地联动开展公益诉讼以及河湖“清四乱”问题“回头看”等六个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全覆盖。
更新司法理念 擦亮朵兰品牌
采取上下一体办案模式,发挥统一集中办理特色和优势,推动未检工作加速实现“五个转变”,坚持标本兼治,不替代不越位,牵头与18个单位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13次,形成《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的合作协议》,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路径和机制、内容和流程,打造实践样板。与通辽市教育局联合制定“检教共建”方案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办法》等制度,2018年至今已有3000余名教职工通过入职查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质和效果。 遵循顶层设计,推动基层首创,“朵兰·未检”包括“一体两翼三载体”“一体”,就是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并建设“智慧未检”信息化平台,整合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等职能,建立健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66人,基本覆盖全市中小学,正逐渐向高中、高等院校延伸。开展法治进校园“十百千万工程”,2017年以来,送法进校园349场次,受众10万余人。 推进“智慧未检”建设。自主研发“朵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和“防治校园欺凌蒙汉双语平台”,设置了法治宣传、犯罪前科信息库查询、涉未法律汇编、帮教规范化流程、救助及爱心库等模块,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与好评。
扫黑除恶效果显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辽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一十百千万”行动及扫黑除恶“六清”工作要求,抓好动员部署和谋划推进,推动专项斗争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自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15日,全市两级院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93人,其中,涉黑组织12个273人、涉恶集团(团伙)30个22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71件609人,其中涉黑组织11个27件376人、涉恶团伙32个44件233人。法院生效判决(裁定)521人,其中涉黑组织8个308人,涉恶团伙(集团)25个213人;法院改变定性,未认定为涉黑恶案件6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