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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嫌袭警罪案件,该案系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后,包头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暴力袭击警察案件。
2021年3月2日12时许,郝某报警称其房门被人损坏,公安民警立即出警了解情况,期间走访到被告人曲某家中时,曲某因醉酒无故对依法执行公务的出警民警实施言语辱骂,并与报警人发生冲突。后出警民警传唤被告人回派出所,曲某拒不配合,辱骂并脚踢民警,在派出所值班室,曲某依然持续言语辱骂,甚至用皮带抽打民警,在民警对其进行约束时,曲某踢、踹民警,严重妨害警察执行公务,曲某的行为已然触犯刑法,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醒酒后的曲某开始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卷宗,并依法讯问曲某,曲某称“我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检察官向曲某展示民警提供的执法记录仪及监控视频记录的客观事实,耐心对被告人曲某进行释法说理,曲某最终认识到即使醉酒,自己的行为依然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触犯了相关法律,他表示一定积极悔改,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最终,昆区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曲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