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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检察:“请勿帮人说情打招呼......” 拨打他们的手机,先听彩铃

        时间:2021-05-17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 |

         

           

          《人民日报》5月13日版面图 

         

          “内蒙古包头检察机关温馨提示:根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以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请勿过问、插手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事项,请勿帮人说情打招呼……感谢您对包头检察机关工作的支持!” 

          2021年3月26日起,只要拨打包头检察机关干警的手机,首先听到的就是“三个规定”温馨提示的定制铃声。 

          据了解,“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包头检察机关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为基础,结合彩铃受众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把禁止违法干预办案的警示信号融入到检察人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表示,这段定制彩铃既是对检察队伍廉洁自律的警示提醒,也是包头检察机关强化自身建设面向社会和群众作出的有力承诺,更是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存在违反“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的具体措施。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主动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包头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部成慧萍说。 

          包头市检察院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内容,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破题开局,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3月10日,包头市检察院举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警示教育专题培训,重点解决包头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在具体执行落实、记录填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扣紧思想“风纪扣”。发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隔离带”和“防火墙”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三个规定”。此外,还定期对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进行督察,摸排记录报告不实、不全面等情况,并按要求开展月通报和季报告,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检察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包头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刘宝珠说。 

          截至目前,包头检察机关共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185件,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宣传20余次。依托“包头检察”“包检在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通过漫画、视频、开通“三个规定”定制彩铃等形式向社会传递“逢问必录”的信号,在督促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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