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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5月13日版面图
“内蒙古包头检察机关温馨提示:根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以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请勿过问、插手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事项,请勿帮人说情打招呼……感谢您对包头检察机关工作的支持!”
从2021年3月26日起,只要拨打包头检察机关干警的手机,首先听到的就是“三个规定”温馨提示的定制铃声。
据了解,“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包头检察机关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为基础,结合彩铃受众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把禁止违法干预办案的警示信号融入到检察人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表示,这段定制彩铃既是对检察队伍廉洁自律的警示提醒,也是包头检察机关强化自身建设面向社会和群众作出的有力承诺,更是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存在违反“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的具体措施。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主动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包头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部成慧萍说。
包头市检察院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内容,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破题开局,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3月10日,包头市检察院举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警示教育专题培训,重点解决包头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在具体执行落实、记录填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扣紧思想“风纪扣”。发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隔离带”和“防火墙”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三个规定”。此外,还定期对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进行督察,摸排记录报告不实、不全面等情况,并按要求开展月通报和季报告,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检察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包头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刘宝珠说。
截至目前,包头检察机关共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185件,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宣传20余次。依托“包头检察”“包检在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通过漫画、视频、开通“三个规定”定制彩铃等形式向社会传递“逢问必录”的信号,在督促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