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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深入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赔偿委托替代性修复项目(蒙古百灵栖息地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进行验收。
2020年11月,兴安盟检察分院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郑某某、赵某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调解,公益诉讼被告人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将赔偿的16000元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款项支付给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2021年1月7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当事人共同签订《委托替代性修复协议》,协议约定受委托方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16000元专项用于蒙古百灵鸟(也包括其他鸟类及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蒙古百灵栖息地生境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经实地检查,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兴安盟林草局和兴安盟检察分院批复的项目方案内容,在保护区马鞍山实验区内白音套海西侧采取人工辅助植被恢复的方式,在现有的栖息地基础上通过人工种植羊草等措施,对栖息地生境进行恢复,共计实施恢复蒙古百灵生境面积50亩。同时在蒙古百灵栖息地制作了宣传警示牌匾。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保护区管理人员就项目资金如何使用进行多次研讨,最终一致认为蒙古百灵栖息繁殖地主要依靠草原,由于蒙古百灵营巢于地面,卵极易受到人和其它动物的破坏,因此增加了卵的巢内损失,从而引起数量减少。由于草原退化,蒙古百灵部分栖息环境受到影响,最终确定将专项资金用于生境恢复,对斑块状地表裸露处,进行种草,以改善蒙古百灵的栖息地,为蒙古百灵的栖息繁殖提供更好的栖息环境。 此次现场验收活动,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延伸环节,既是对公益诉讼办案效果的直接检验,也是多方合力共同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一次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