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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会议系统召开远程视频会议。会议现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上海市检察院就两地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开展沟通交流,并就建立两地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常态化机制交换了意见;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就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具体操作事宜进行交流和确认,四院共同见证律师将电子卷宗光盘拿到手中。
这次会议源于一份呼和浩特市律师向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出的异地阅卷申请,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委托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理。因是跨省异地阅卷,盟市检察院请示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指示,要大力支持跨省异地阅卷工作,各地相互都会有需求,要保证及时、便捷、安全,加强学习交流,建立常态化机制,进而推进我区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规范化程序和步伐。
会上,上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通过高检院转发的内蒙古检察机关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信息,对内蒙古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开展情况有所了解,特别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异地阅卷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理念与工作方法值得借鉴学习。同时,介绍了上海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律师接待工作的做法,以及律师异地阅卷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希望借此机会推进更广范围的沪蒙两地友好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也介绍了内蒙古的情况,并提出协助兄弟省市检察机关律师异地阅卷是我们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的难得机会,上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有很多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做法,包括律师异地阅卷规范化指引等都值得内蒙古借鉴学习,“文明因交流而互鉴”,此次沟通,为两地律师阅卷工作常态化奠定了基础,希望今后在更多工作中交流互动。
最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将事先受委托实地审核的律师申请材料呈现到视频,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远程视频确认律师身份与12309平台申请相符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将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传输的电子卷宗制作成光盘送至律师手中,律师对检察机关积极保障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在疫情期间工作部署,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截至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导下,全区检察机关对受理的北京、上海、重庆、吉林、宁夏、陕西等外省市的异地阅卷请求,均给予大力支持协助。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在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全区指导意见,推进律师阅卷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律师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