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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对高某与程某俊、程某良不当得利纠纷案举行公开听证会,这是自治区检察院首次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进行的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
? 一是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前,检察人员认真研究民事案件公开听证的相关规定,借鉴各地听证经验,根据最高beat365上不去_365bet中文官方网站_Bet体育365提款流水关于民事案件公开听证的有关要求制定《公开听证会方案》,对听证程序进行细化。
? 二是注重听证细节。会前,承办人耐心征求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听证意愿,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并详细告知听证准备事项;认真挑选听证员;反复演练听证过程,保证听证各环节衔接顺畅。
? 三是调查核实证据。由于申请人在检察环节提供了银行借款传票、借款借据等新证据,承办检察官在会前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查清案件事实,并多次前往某信用社及其上级支行进行调查取证。
听证会由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组织召开,承办检察官、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申请人等参加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原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大学教授、律师等5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的评议。民事检察部门及院机关其他同志旁听了听证会。
听证会按照核对身份、宣布参加人员及权利义务、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主持人宣布议题、申请人陈述与其他当事人答辩、提交新证据并质证、提问、发表最后意见、主持人总结陈述九个环节依次进行。听证会上,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即高某在某信用社是否有14500元贷款及程某俊是否是涉案14500元贷款的担保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激烈答辩。检察官和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进行细致询问。听证会后进行了闭门评议,听证员根据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质证情况进行了认真论证,并发表了评议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对自治区检察院推行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公开听证,一方面可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工作的认同感;另一方面通过人民监督员的深度参与,借助专家“外脑”,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和精准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