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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敖汉旗检察院与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办理一件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成功为农民工兄弟讨要薪资52万元,让农民工放心的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事情还要从2022年11月30日说起,申请人孙某等10位农民工来到敖汉旗检察院,情绪异常激动地对检察官说:“我们辛苦干了一年的活,没拿到一分钱,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检察官安抚好孙某激动的情绪,通过孙某等人的陈述和审查相关的材料,得知辽宁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承包了敖汉旗敖润苏莫某标段施工工程,该建设公司又将该工程违法分包给郑某,郑某雇佣孙某等10人干活,但工程结束,郑某借口说建设公司并未将工程款全部支付,与建设公司互相推脱,拒不支付工资。
2023年1月5日,承办检察官协调建设公司、郑某、孙某等人到检察院对该起欠薪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建设公司与郑某各执一词,对欠薪一事均不认可,建设公司称没有直接雇佣孙某等10人,且工程已经发包给郑某,工程款也已经超额拨付给郑某,故应当由郑某支付工资;郑某则认为自己承包该工程已经赔钱,建设公司曾承若保证工人工资,故应当由建设公司支付。
劳动监察部门作为农民工讨薪协作机制的成员,加之对案件情况较为熟悉,故受邀参与本次调解。承办检察官与劳动监察人员共同向建设公司、郑某释法说理,讲明该工程为非法分包工程,双方之间工程款并未结算完毕,在此种情况下建设公司作为发包方负有代发农民工工资职责;郑某为实际承包人负有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经检察官和劳动监察人员的斡旋,建设公司和郑某在认清自己的责任后均表示愿意共同支付工人工资,并促成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由建设公司和郑某共同支付所欠工资。
“年关将至,很多农民兄弟在外辛苦务工一年,却不能及时拿到工钱,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维权,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检察官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