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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检察日报》第2版
为破解基层检察院人员力量薄弱难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帮助基层检察院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帮助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要求盟市院在全面评估基层院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选派业务骨干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艰苦偏远基层院、相对薄弱基层院帮助工作,为基层院建设培养、储备后备人选和专业人才。帮助工作主要有下派挂职、下沉锻炼、选派任职三种方式。帮助工作期间干部的现实表现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到艰苦边远基层院帮助工作1年以上且表现良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将被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不久前,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首批系统内挂职锻炼干部正式到岗,其中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两名环节干部到基层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5名基层院干部到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挂职锻炼。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的创新做法,是根据自治区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帮助基层检察院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的。自治区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为契机,积极出台方案,破解基层院人员力量薄弱难题,带动提升能力素质,夯实基层发展基础。
据介绍 ,方案注重培养历练。坚持帮助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盟市院在全面评估所属基层院建设实际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级院业务骨干特别是年轻干部配备情况,选派业务骨干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艰苦偏远基层院、相对薄弱基层院帮助工作,在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培养锻炼干部,为基层院建设培养、储备后备人选和专业人才。帮助工作主要有下派挂职、下沉锻炼、选派任职三种方式。下派挂职主要从盟市院或条件相对较好的基层院,每批次选派1-2名35岁左右、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特别是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相对薄弱的基层院帮助工作,根据干部身份类别挂任挂职单位领导职务,不占用挂职单位领导职数和员额职数。下沉锻炼主要从盟市院或条件相对较好的基层院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或其他业务骨干到办案量较大而员额不足的基层院实地帮助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左右。通过轮流赴基层院帮助工作,增强干警基层工作能力,丰富工作经验。选派任职主要是从盟市范围内择优选拔年轻干部,特别是下派挂职、下沉锻炼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补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其中,正科级副检察长一般要求为40岁左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下派挂职、下沉锻炼干部帮助工作期间,由派出院和接收院共同管理,以接收院管理为主。选派干部保留原单位职务,人事关系不变,在接收院参加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绩效奖金发放、表彰奖励、职务职级晋升的依据。盟市院负责跟踪管理,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座谈,听取工作情况,提出要求。下派挂职、下沉锻炼干部到基层院帮助工作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纳入全区检察系统领导干部后备库。帮助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到艰苦边远基层院帮助工作1年以上且表现良好的优秀年轻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原则上予以提拔使用。
为切实将帮助基层院工作落到实处,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会研究决定,为各盟市院动态调剂一个员额检察官用于帮助基层院解决员额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