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头部蒙文
         
        头部蒙文
        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区内要闻

        内蒙古教育厅公布 “双减”举报渠道

        时间:2021-08-03  作者:王树天  新闻来源:正北方网 【字号: | |

          8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7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监督举报网络平台、电话、网址和邮箱。  受理举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留言或扫描二维码通过进入举报平台举报等形式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可以实名举报,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内蒙古教育发布”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机构的责任人和涉事教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举报平台:自治区教育厅举报电话0471-2856922,举报邮箱jytsjjbyx@163.com,监督举报平台网址https://www.nmgov.edu.cn/ztzl/ywjyjbpt/。其他各盟市举报平台请查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其他链接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抖音
        抖音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