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立足我区生态生态多样性突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保护形势严峻的实际,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助力解决生态受损、环境污染等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守护蓝天碧水净土。2018年以来,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027件,提起公益诉讼49件。
争当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深入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积极向各级党委汇报工作,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助力各级政府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办理大气污染案件456件。针对满都拉口岸大量露天存储、装卸从蒙古国过境的粉状煤,煤炭粉尘造成周边20公里常年受黑色粉尘污染的问题,达茂旗检察院发出综合治理的诉前检察建议,引起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三座环保仓储大棚已经竣工,露天堆放的6万吨煤炭全部外运或清理入库,园区内环境绿化工作也全面启动,全面改善物流园区的环保设施。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针对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产生大量异味气体,严重影响首府空气质量及城区居民生活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同时协调该污染企业缴纳环境治理费用近亿元。
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深入参与土壤污染治理行动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聚焦农用地土壤环境、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现状,部署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解决环境污染刑事犯罪“轻刑化”与环境损害修复“高成本”之间的矛盾,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涉事部门赔偿及时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18年以来,办理土壤污染案件411件。鄂尔多斯市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156家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消除土壤污染隐患。察右前旗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内蒙古蒙联公司将2.3万余吨“废酸”(浓度低于90%的硫酸)违法排放,造成15094立方土壤严重污染,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追回1800余万元环境污染赔偿金用于修复治理。该案涉案金额大,污染区域广,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有效保护公共利益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