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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检察院与行政机关、金融监管机构签署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协议

        时间:2020-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9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银保监局五家单位举行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签约启动仪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协议约定,自治区检察机关建立与其他司法、行政、银行保险监管机构人才智力交流合作,主要采取互派挂职、专家咨询培训的形式开展人才智力交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干部进行挂职锻炼;选派业务理论深厚、实践经历丰富的业务骨干开展咨询培训。今年,自治区检察院与五家单位共选派11名人员互派挂职交流,五家单位向自治区检察院推荐10名业务咨询专家。

         

          

          李琪林表示,启动实施人才智力交流合作计划,就是为了加快解决检察和行政机关专业人才匮乏难题。同时,以人员交流为牵引,推动双方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务实合作,凝聚起依法行政与规范监督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建设,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提供有力保障。

          李琪林强调,首批到检察院挂职交流的人员都是本单位党委(党组)精心选拔确定的,都是来自各行业一线岗位的业务尖子和精兵强将。把交流挂职干部“请进来”,到检察院这个新的环境、新的平台也是一次难得的历练。希望交流挂职干部迅速投入工作、熟悉检察业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传帮带作用,把行政机关的先进理念、好的做法和创新举措传授给检察机关,多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智慧支持,要注重培养法治思维、树牢法治意识、拓展法治视野,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检察机关交充挂职干部到了行政机关以后,要珍惜机会、不负重托,尽快转变角色,虚心向身边领导同志请教,深入学习研究行政机关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拓宽眼界、增长才干、取得“真经”,真正来一次专业素养的大历练和业务能力的大提升。同时,也要从检察职能出发,多给行政机关献计献策,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多反思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哪些痛点、堵点,做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及内蒙古银保监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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