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的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考核表彰大会。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简小文主持会议并讲话,政治部主任王志强宣读《关于表彰2017年度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为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奖。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天道酬勤,日新月异。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大局有担当,履行职能有作为,改革创新有成效,积极推动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有新提升、新发展、新进步。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鼓舞干劲,进一步动员全体检察人员勇于担当、奋力拼搏,不忘初心、扎实工作,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凝聚强大力量。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9个先进集体进行表彰,为13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对41名同志进行嘉奖。
简小文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他说,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我国今后30多年的美好蓝图。2018年,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全体检察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庆祝“两个40周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治区区情实际,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