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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严峻形势,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部署以及自治区检察院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对监管场所防疫工作的检察监督,及时向自治区公安厅监管总队、监狱管理局了解对全区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的防控措施,并通知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履职,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支持,确保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
1月29日上午,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和派驻检察人员赴自治区看守所和强制医疗所,对在押人员监舍、食堂、医务室、民警值班室等重点防控区域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并详细了解了两所具体的防控措施。针对民警值班人员未采取封闭管理、食堂外聘厨师每天外出回家等较大防控风险,建议两所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管控。同时,对防疫期间新收押人员的隔离观察以及提审、会见等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近期,自治区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驻监所检察工作,监督支持监管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监管秩序,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督促没有开展防控工作的地区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安排部暑,并督促落实到位。
各地执检部门积极响应、及时行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督促检查工作。1月26日起,各监狱采取封闭式监管方式防控疫情,并督促看守所也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一旦发生疫情及时上报自治区检察院。截止目前,全区各监管场所秩序稳定,没有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