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越祖琨
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指导实践的教科书,党的二十大报告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进的政治宣言、理论纲领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们奋进道路上的指路明灯。
伊金霍洛旗地处内蒙古“南大门”,与陕北接壤。革命战争时期,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领导蒙、汉等各族群众共同开创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幸福之路,这里有着厚重的历史传承。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我院始终注重赓续红色基因,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过程中,着力做好“三个坚持”,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此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绘就民族团结新画卷。
坚持“常”,筑牢政治根基。党史学习教育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我院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制定工作计划,支部每周一学,经常开展电影党课、集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调研走访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活动,加深干警对党史的理解和认识。干警通过参观我旗十年成就展,沉浸式感受到了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我院还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你学我评大家选”优秀学习笔记评选活动,引导干警仔细研学党史中的精髓,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
坚持“做”,树牢为民初心。党史学习教育既是对党员干部精神的洗礼,也是对各项工作的明确要求。我院积极引导干警通过学习党史,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履职中始终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实事、践初心。持续深化护航民企助力发展大局工作品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区分情况审慎处理。2022年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73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16人,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4件34人。精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受到一大批企业称赞。
坚持“听”,服务群众需求。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同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使我们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更好倾听群众需求、服务人民,始终是我们的中心工作。我院以窗口部门建设为突破点,积极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升网上网下信访申诉工作水平。针对辖区群众反映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宣传少等法治需求,先后开展检察官送法进社区、党员干警乡村普法活动50余次;针对群众参与生态保护渠道不畅等情况,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374名,建立起民族群众同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伊金霍洛模式。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新征程上,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有力的能动履职赓续红色基因,护航伊金霍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