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部门召开“农资打假”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助推我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
联席会上,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介绍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侦查总队对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后,案件可能存在的主观明知判断、技术指标鉴定、价值数额认定、案件处理流程等问题进行分析。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从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规定,加强行刑高效衔接,依法惩治制售涉农伪劣产品犯罪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提交会议研判的一起涉农不合格产品案件,从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无缝衔接、紧密协作、拓展思路,注重产、供、销全链条打击等方面提出意见。对该案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证据收集、罪名认定、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示办案人员高度重视主观明知认定、扣押物品保存、检材取样规范、证据印证方向、罪名认定区分等问题,并对办案人员提出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解答。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协作,适时介入,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依法惩治生产销售涉农伪劣产品犯罪。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破解难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下一步将通力协作配合,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听取检察监督意见,以此案联合办理为契机,为“农资打假”领域行刑衔接案件办理打造样板,推动我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助推青海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