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就是激活新时代检察人生机与活力的“指挥棒”,襄汾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省院工作要求,主动尝试,积极探索,坚持三个导向,通过业绩考评这一有力抓手,促进了一线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的提高,极大激发了检察官的内在动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坚持靠前站位、主动谋划,打造检察官业绩考评“一把手工程”
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主任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下设由政治部主任担任主任的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为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开好党组会、业绩考评委员会、业绩考评专题汇报会三个会议,明确考评委员会和考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各业务部门考评内容、考评分值设置及效果的申报、异议处理,总结、梳理好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考评指标、考评方案。
“1+6+N”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
“1”,即:《襄汾县beat365上不去_365bet中文官方网站_Bet体育365提款流水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6”,即:考评业务类型、指标及计分规则、指标及计分规则的说明、指标数据取值方法、文书计分规则、案件类型系数等6个配套文件。“N”,即:在高检和省院原则框架内,按照自主、动态、从简的原则适当增减考评指标和修改计分规则,对业绩考评办法体系进行本土改造,合理灵活动态调整设置指标和分值。指标分值设定上,设置质量指标考评“减分项”,坚持“减分是常态,加分是例外”原则,动态调整质量指标分值。比如:检察官不严格按照业务流程、环节依法依规办案,或法律文书瑕疵质量不高,就要加大减分项。动态调高法律监督类案件相关指标分值,如抗诉、立案监督等指标的分值,引导检察官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激励检察官不能满足于案子办的不违法,而是要以极强的责任担当使每一个案子求极致、每一个办案环节求极致。适当增加、提高对案件信息综合类文字工作包括调研文章、信息简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的指标、分值,鼓励检察官在完成办案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办案经验的总结分析,做好示范案列的宣传,让检察官横向比较更加全面。
量化打分,实行跨部门、跨业务条线考评
该院共有三个业务部门,每个部门负责三个以上业务条线工作,部门员额少,员额检察官同时承担多类不同业务,部门、条线纵向比较不适合该院实际情况。根据该院实际情况,实行跨部门条线考核,对不同部门、条线检察官之间进行横向比较。为解决不同案件工作量、工作强度不同的问题,推行变“计件”考核为“计分”考核,即根据案件类型、罪名、罪数、犯罪嫌疑人数、卷宗册数等关键指标,给不同案件赋予不同的系数、不同的文书赋予不同的分值,根据需要依托部门、业务条线在市院考评中占分比例,综合计算考评得分,实现不同部门、不同条线检察官之间的横向比较排名。
区分对象,建立入额领导区别于一般员额检察官的考评机制
该院共有员额检察官13人,其中院领导5名,部门正职3名,一般检察官5名,入额院领导承担了55%的办案量,只考核一般检察官不能全面考出该院实际办案情况。综合考虑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官的工作量,明确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评得分由常规计算加梯度计算方法综合计算考评得分。比如,院领导30%办案任务量按常规计算方法,超过30%部分按一定比例梯度计算,得出综合考评得分。
运用好考评方案,对于不适合固定下来的指标在考评方案中予以个案赋分,不搞“一刀切”的完全统一
比如,该院办理的全县第一起涉黑案件,作案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涉及罪名八个,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4.6亿,涉案人员多达四百余人、案卷43卷。在这种情况下,按考评系统计算的分值就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涉黑恶案件、经济案件都存在这种情况。该院利用考评方案对这类特殊案件的特殊情况区别于一般指标计分,进行个案赋分,这样综合计算出来的分数更接近实际情况,考核结果更加合理。
业绩考评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有了更科学的依据。依据考评结果大胆尝试,逐步拉大各档次差距。比如,该院业绩考评前绩效考核奖金差距是10%,现在依据分值差距幅度突破20%差距。
为员额退出机制提供了决策参考。业绩考评工作开展后,使员额检察官有了压力和紧迫感,促使检察官办精品案、求极致,依据考评结果畅通员额退出机制。
为考核入额院领导办案提供了依据。业绩考评实行以来院领导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同时,依据办案量忙闲不均随机1:1轮案。考评前后入额院领导办案总数同比增长10%,承办疑难复杂案件达90%以上。
业绩考评结果激发了一线检察人员的内生动力。检察官分值及排名可以直观比较“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仅可以看出检察官办了多少案子,还可以看出办好多少案子,办好多少环节。考评不仅仅是奖优罚劣,更是把办案质量、效果的差距考出来,使检察官感到能力恐慌,倒逼自觉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真正考出压力和动力,激发检察官的内生动力。
业绩考评结果促使了办案质效的提高。考评不是简单下指标,而是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在重质量、增效果中要效率、看数量。去年7月底该院开始业绩考评工作,开展业绩考评前后工作相比,“案-件比”由1∶2.29优化到1∶1.15,目前案件比:1:1.05。认罪认罚适用率从78.3%上升至84.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从69.3%上升至80.8%。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数,比第一季度分别上升82.6%、60.6%和56.7%。
坚持三个导向,找准了差距“症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仅让检察官看到差距,还知道差在哪儿,为什么差,如何赶得上。不仅让检察官发现存在什么问题,还提示和引导检察官在以后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侧重什么、注意什么。
业绩考评,激活了检察人员内生动力。通过业绩考评实测,基本实现了评优促差,优化了考评指标规则,压实了责任担当,调动了检察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了办案质效,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