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祈求健康平安,在千年古柏树上悬挂灯笼,这虽是当地村民习俗,但却损害了古树的生长,容易诱发安全隐患……”赵康镇西南毛村的一位村民说到。
襄汾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监督履职中发现,该县辖区内部分古树名木因日常管养维护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古树名木的生长安全。为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襄汾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公益诉讼”林木资源保护模式,通过10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古树名木专项保护活动”。
为深入了解古树名木的生存状况、生长环境和管养维护,襄汾县检察院通过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询问当地群众等方式,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了重点摸排,发现在辖区内部分古树缺乏保护管理,不同程度的存在树上悬挂灯笼、部分枝干被电线缠绕、未建设必要的保护设施、未设置避雷装置和保护标志等情形。针对不同乡镇和不同种类古树名木存在的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该院有针对性地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定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将古树上缠绕的电线和悬挂的灯笼予以拆除,让千年古树“老有所养”。
公益诉讼工作中“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贯彻,需要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结合实际问题进行依法监管,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的衔接配合,形成林木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将会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的等级、建档、公布和挂牌等工作,并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巡查,对于生长环境不佳、生长态势不良的古树名木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不利于古树名木生长的隐患,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
“千年古树是‘活文物’,它承载着一个地区历史变迁、文化传承不可磨灭的乡土记忆,蕴含着独特的生态、文化和科研价值,我们要通过公益履职,让每一棵古树都有一个‘美丽生态’的名字。”襄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权建威这样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