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农药后,将农药包装瓶袋随手丢弃在田间地头,这很正常啊!”襄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调查走访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问题时,一位在田间劳作的农民满不在乎地说到。
2022年4月,在偶然的一次聊天中,襄汾县检察院干警得知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在当地是一种普遍现象,于是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针对辖区内13个乡镇开展了一次“农药包装废弃物如何处置”的专项走访调查。
在调查中,检察干警发现辖区内普遍存在村民将使用过的聚乙烯薄膜塑料包装袋、敌草快塑料瓶等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杂草丛中,且部分农药经营者存在未在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问题。通过深入走访、座谈,检察干警了解到村民之所以将使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处乱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部分村民的环保意识不足,农药使用者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回收处理普遍不知晓,认识不到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将会给土壤、地下水等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是回收后的废弃农药瓶袋缺乏有效的处置方式,农药包装废弃物长期处于“用不着、留不得、卖不掉”的境地,回收处置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农业包装废弃物随意被丢弃的情形,不仅会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对村民的生命健康也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这类情形,襄汾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实行全方位监管,针对辖区内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与整治,切实减少农业生态污染和公共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会双管齐下,一方面会加强农药垃圾监管力度,通过制发红头文件、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培训会等方式,采用集中回收、科学销毁的方式妥善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另一方面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让农民充分知晓乱扔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引导群众树立科学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文明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环保理念。
督促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深刻诠释了以“我管”促“都管”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