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破解“煤矸石之困”
山西古县多方联动整治环保问题
7月30日,位于太岳山深处的山西省古县阴雨连绵。环山盘绕,车行至距县城25公里处的古阳镇安吉村管道梁,一处施工现场在雨雾中逐渐清晰起来。放眼望去,对面的山上绿树成荫,施工现场的黄土和黑色煤矸石沿坡铺开,分明可辨,几台挖掘机并未因为有雨而停止作业。这是该县治理煤矸石堆场的一幕。这场声势浩大的煤矸石“围歼战”,缘起于古县检察院的4份检察建议。
产煤大县的“煤矸石之困”
煤矸石是采煤、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它是在煤的形成过程中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较低、比煤还坚硬的黑灰色岩石,煤炭企业往往弃之不用。如果将其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大片土地,煤矸石中的硫化物还会污染大气、农田和水体,有时甚至会自燃发生火灾,如果在雨季崩塌,则会淤塞河流、造成灾害。
古县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山区县,地下煤田面积约980多平方公里,探明储量近50亿吨。在煤炭的“黄金十年”里,古县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但生态环境也遭到严重破坏,环境保护历史欠账较多。
2017年7月以来,山西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区保护、国有文物保护、自然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4大专项活动。古县检察院决定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涉煤环境污染问题“做文章”。
古县检察院干警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发现,该县境内多处煤矸石露天堆放,造成山体植被被破坏,且气味难闻,天长日久极易发生自燃,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摸清底数,干警们翻山越岭,利用无人机对煤矸石堆放处进行录像拍照。最终查明,古县现有煤矸石堆场45座,涉及企业32家(其中焦化厂3家,煤矿12家,洗煤厂17家),总存储量约1570万吨,煤矸石山均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规范化治理。由于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煤矸石量多、责任主体不清、治理难度大,成为产煤大县古县面临的“煤矸石之困”。
环保局长的压力与惊喜
针对发现的线索,古县检察院及时向临汾市检察院汇报,对贮存、堆放、处置煤矸石不规范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临汾市检察院对此十分重视,分管院领导及行政检察人员多次到古县实地指导办案,市县两级检察院干警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审查研究,积极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
2018年3月29日、4月16日、5月22日、6月19日,古县检察院就该县环保局对古县晋豫焦化有限公司、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古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古县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蔺润煤业有限公司不规范贮存、堆放、处置煤矸石违法行为怠于履职的行为,相继发出4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古县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对上述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并对煤矸石山进行彻底治理。
这让上任不足两年的古县环保局局长樊海云深受震动:“以前都是我们去监管别人,现在接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感觉压力很大。”接到检察建议后,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明显加码,并在全县范围全面摸排包括煤矸石违规堆放在内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
让樊海云颇感意外的是,检察机关不仅是公益的监督者和保护者,更是公益保护的行动者和建设者——临汾和古县两级检察院干警主动协助环保局深入实地查根源、溯源头,对以煤矸石违法堆放为代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督促企业主动担负起应承担的整治责任,并与环保部门和企业共享调查掌握的详细证据与信息,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企业因环境整改引起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为其履行整改责任提供法律保障。
对于樊海云来说,虽然古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给了环保部门压力,但却助推环保发力,为彻底清除煤矸石长期违法堆放这一污染顽疾打下了坚实基础,这让他感到“有些惊喜,底气更足了”。
凝聚合力让检察建议“硬起来”
“提起诉讼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古县检察院检察长权建威说,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启动的同时,该院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
2018年5月9日,古县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县环保局关于煤矸石排放存在问题及整治意见,权建威受邀列席会议。会议通过了环保局的整治意见和分类处置意见,决定5月至8月在全县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同时开展全县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5月15日,古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对煤矸石整治等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5月30日,古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推动法治古县建设的决定》,为公益诉讼依法全面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就这样,4份检察建议形成了古县上下聚焦环境治理、查处违法排污的联动效应。在所涉及的企业中,有的企业此前已经被环保部门处罚过,但迟迟没有进行整改,检察建议发出后,环保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大了对企业的监管与督促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古县煤矸石治理工作迅速见效。目前,全县45处煤矸石堆场中的28座已开始施工整改。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在煤矸石治理中,不仅将自己倾倒的煤矸石进行填埋治理,还主动承担起周围几个多年前停产的小铁厂、小煤矿所造成的煤矸石的治理工作。该公司总经理马奎星告诉记者:“除了此前已经治理的,我们计划再投入700万元进行治理,尽快完成矸石山的治理工作。”
记者在老母坡煤矸石山治理现场看到,近30台施工机械正日夜作业,力争8月10日前完成整改;而在岳阳镇龙母沟煤矸石山治理现场,公告栏中公示着整个治理方案及进度,从地质勘查、图纸绘制,到削坡填土掩盖绿化处理,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几个月后,这些黑压压的煤矸石山将被彻底清理,种上绿色植被。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履责,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古县这一公益诉讼治污样本,为临汾检察机关开展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说。
作者:马倩如 刘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