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临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临猗县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认定,2022年3月27日,运城市临猗县大货车司机张某某由外省返回临猗后,故意隐瞒活动轨迹,不向社区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临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后,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及下一步侦查方向提出了明确建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临猗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