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石县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为抓手,成功办理5件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民事案件,帮助弱势群体挺直腰杆,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9月中旬,灵石县检察院接到县人社局移送的一起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成立办案组负责该案的审查与办理。经调查,2021年8月,崔某付等5人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动纠纷在灵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解下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龙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崔某付等5人劳动报酬共计23000元,但一直分文未付。而且崔某付等5人都是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有的是低保户,有的是刚脱贫的贫困户,挣的每一分钱都关系着家庭的生活保障,由于没有能力和精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这件事成为一直压在他们心头的烦心事、揪心事。为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崔某付等人,向其阐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工作职能,该5人激动地同意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并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考虑到崔某付等5人现在分别在陕西、河南、内蒙古等地务工,加之疫情原因不便到庭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他们诉讼能力缺乏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对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派援助律师,提供更便捷、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鉴于崔某付等人生活困难,又因疫情防控收入不稳定的现实问题,承办检察官主动引导他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暂渡难关。
《支持起诉书》发出后,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被告刘某龙联系,释法说理,厘清法律责任,一方面与法院加强沟通,争取庭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欠薪问题得以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