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交市检察院成功办结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依法对该市某煤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重回健康发展快车道。
案情简介:2016年11月,古交市某煤业公司因缺少运输票影响公司其他正常业务,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某在明知公司与某运业有限公司没有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向该运业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价税合计1687879.54元,税额185666.76元,并于当月全部抵扣。
2021年12月27日,高某主动投案,并缴纳涉案全部税款。
检察履职情况:调查核实,考察合规可行性。2022年3月22日,古交市检察院受理该案,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该案件中高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单位意志支配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为了公司利益,故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案件。检察官亲自前往涉案企业实地调查,通过对企业的规模、性质、经营活动、经济实力客观了解,针对刑事法律风险点向涉案企业提出建立企业合规计划的建议,该企业接受建议并第一时间向该院递交了《企业合规整改申请书》《企业合规承诺书》《企业合规计划书》等书面材料,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适用企业合规办理的条件后,古交市检察院随即启动企业合规程序。
启动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真合规。2022年7月12日,该案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联合同级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古交市税务局、律师事务所依法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采取多样化监督检查方式,通过现场指导及线上接收企业汇报材料、抽查询问等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进行了全程的指导、监督、评估和考察,涉案企业初步构建了企业自身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了合规经营意识,培育了合规文化,弥补了企业制度建设的不足,防范了涉案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2022年9月19日,涉案企业全部完成合规整改,并通过了第三方组织监督评估。
检察履职贯彻全过程,让涉案企业获“重生”。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会同第三方组织赴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合规计划执行情况,对企业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合规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合规性建设意见。2022年10月18日,古交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对古交市某煤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某相对不起诉,该院采纳听证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启示意义:在评估程序上,逐条对照合规计划检验整改效果,防止“纸面合规”。考察方式上,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灵活方式,在不影响企业经营及整改期限时间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多元化监督评估方式,融合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方式,推动合规建设,确保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实质化。
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践行能动履职理念,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为从个案合规进而提升行业合规积累了经验,为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合规主导责任、服务“六稳”“六保”的创新举措,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