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专题学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二级高级检察官丁国军等6位同志围绕会议主题依次发言。
会议强调: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人民至上,是检验我们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六个坚持”,“人民至上”处于第一位置,这充分蕴含着“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的思想理念。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性也是各级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必须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检察工作成败得失的评判标准,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司法保障。要依法有效惩治网络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实实在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不断加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善于用好法治利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要全面落实中发2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做实,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要树立现代化监督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等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努力开创新时代法律监督新局面。
要构建现代化监督体系。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同、综合发力的法律监督制度,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持之以恒抓牢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健全检察权力运行机制
要继续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抓实“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要落实检察办案一体化要求,健全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依法接续监督、“四大检察”协同办案等机制,积极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