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第三次交流会,通过交流检察监督办案经验,进一步探讨市、县院检察长如何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新理念,推动各级院领导更加自觉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全省检察机关“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新局面。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益民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
一、聚焦党的绝对领导,将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到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
要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通过检察工作的及时跟进、主动作为,与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党的领导更有力、更有效,党的执政基础更牢固,人民群众更满意。要将党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转变工作思路,创造条件,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追求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严守法治底线,以法治方式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将依法办理案件与实现案结事了统一到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为重点,办实事、求极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遵循法定程序要求,最大程度发挥好程序的价值,以求极致的态度维护群众权益。要围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追求精准司法、有效司法,并结合办案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最优化。要发挥好查办职务犯罪职能,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素质,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在促进公平正义中发挥更有力作用,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三、聚焦工作统筹,将专业化办案与关联性司法统一到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采取更大力度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精准办案能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注重关联性司法顺畅衔接,在监督办案中遵从法治精神,能用民事手段、行政手段纠正的,坚决不使用刑事手段;刑事案件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坚决不损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要大力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将公开听证制度所蕴含的法治价值充分地展示出来,将制度创新所孕育的实践效能充分地激发出来。
大同市院检察长段运生、运城市院检察长崔峰、太原市晋源区院检察长李晓燕、忻州市忻府区院检察长桑凡林、临汾市院副检察长刘俊明、吕梁市离石区院副检察长李云作会议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的形式开至市级院。省院“四大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内设机构和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关处室全体干警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相关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